1 ) 暗夜下的涌动
身为杀手,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他本不该有朋友,无情无心也就无所羁绊,可惜,大多数杀手最终都因一念之仁一败涂地,对手不见得有多强大,他们的结局,败在自己手上。
Tom Cruise一如既往的美貌,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至今都记得《夜访吸血鬼》里无比妖冶的莱斯特,让每一个正常生活的观众渴望偏离人类的轨道。以杀戮为生,因杀戮而死,演绎一个杀手,Tom Cruise的演技终于没有被美貌所影响,神秘、残酷、童真、唠叨,奇怪的元素结合在一个更为奇特的人身上,正邪难辨。
有些人注定在沉默里灰飞烟灭,只是过程不同。杀手生如夏花般绚烂,每时每刻,他都在拼命向梦想奔跑;司机空有满腔规划,每时每刻都在脑海里完善自己的梦境,从未正式行动过。
午夜地铁上,没有笑容的脸上残留着最后的落寞,杀手的梦想在死亡面前戛然而止,没有人发现他的存在,一如很久之前,他努力隐逸的那样。司机远远离开站台,渺小的背影与杀戮之前相同,突破自己,转眼又恢复原状,也许很久以后,他依旧开着出租憧憬那家脑海里的租赁店。
如果不去做,那什么都不会发生,年华易逝,失败不会光顾,成功也不会。暗夜之下,一股潮流悄悄涌动翻滚,了无声息的,回归沉静。
2 ) 那只郊狼
在看之前,是没有想过这么好看的。其实让我觉得好看的电影大体有三类,一类如LotR,那是看书时早奠定的基础,第二类如1900,那些美丽的台词,第三类就像Collateral和 Interview with the Vampire,都有一点小腐,老实说夜访已经不是小腐了……
想想莱斯特,癫狂美丽,动作优雅却是生活白痴,还自大得以为全世界都是他的,可是他有那么黯然神伤的一缕时光,就这样把我吸引了。那是在路易负起而走的时候,莱站在窗前,看外面细雨如丝。从某些角度来说,Vincent还真的跟莱很像,就比如坐在Taxi里看见窗外走过的郊狼,那眼神简直太相似。
睁得大大的,仿佛纯净,无辜。可他们都是杀人如麻的人。
最近正好在看迈克尔康奈利的《最后的郊狼》,那个场景自然就分外触动。
其实还是觉得汤姆克鲁斯比较适合这样的角色,虽然这有可能是看那些诸如碟中谍等片子产生的审美疲劳。他演反派确实很好啊,因为他的发嗲(笑),还有一些我们都不知道的原因,使得他所塑造的反派比起他的正派人物更加丰满,或者也是因此莱和Vincent都获了最佳银幕坏蛋奖吧(虽然不记得是什么奖了,MS是MTV?)。
洛城最敬业出租车司机Max真的是很好很好很善良的人,一出场就成功感动了我。这样一个小人物,每天对着马尔代夫的照片看个十几次就当度假,想着也许某一天就能成立自己的豪华出租车公司了。让人觉得悲哀,因为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说,Max都像是我们自己。只是我们没有他善良。
为什么他会这么善良呢?还是怯懦?
“你总想着有一天,我的梦想会实现。然后等到某一天一觉醒来,你发现自己老了。”
互相刺痛的两个人,到底谁更痛一些?其实他们应该都明白,只是Max更加自欺欺人而已。Vincent很清楚,因为当Max问道“Then what are you?”的时候,他只是回答,“Indifferent.”。
Vincent和Max的每一次谈话都是对Max的洗脑,直到他自我觉醒。“我以前,从来不会这样看问题。”从教他骂上司那里开始,一步一步,唤醒Max所以他才能从Felix那里活着走出来(虽然Vegas的赔率都不看好他XD),所以他才能打电话给那女孩,所以他在说了Let her go之后才能够毫不犹豫地开枪,所以最后,他才能站出来,那么勇敢。
“每个人所相信的一切,都是些完美的谎话。”如果不是的话,他们为什么会共同生活在这世界上?
也许是Vincent让Max知道,这个世界并不美好,但值得我为之奋斗。我们可以想象,也许就因为这次邂逅,因为这样一个支离破碎的夜晚,Max才能够凭着自己的双手真的撑起他那个他潜意识都认为是遥不可及的梦。
“Limos, huh?”
最后,还是说说电影里的小腐吧。
有那么一些台词,一看就觉得很有趣。就比如上面那句,其实在他俩一起去医院看Ida的时候的台词都蛮可爱的。“你要拿枪指着他才能让他办事。”时Vincent看向Max明显调侃而嘲讽的眼神。最可爱的是Max学Vincent讲话,“什么时候轮到你和我谈判了?”“Darwin. I Ching.”看得我简直想拍案,Max同学你咋就这么可爱呐。
至于腐情节简直数不胜数嘛。
其实也不能叫腐,因为都是顺理成章的。Vincent一出场就说地铁里有个男人死了,六个小时都没有人发现他是具尸体。他说LA是多么人情淡薄的城市,一来他就巴不得离开。可是他怎么会知道他居然就这样遇到了一个这么有人情味的司机呢?…all the cabbies in LA, I get Max, Sigmund Freud meets Dr. Ruth…
看看那两个可怜的小痞子,不就是因为抢了个公文包,至于捱三粒子弹么。而Max把那包包扔出去被卡车碾得粉碎,Vincent虽然生气却也没拿他怎么样(虽然这人是还要利用他没错,而且后来也成功地整到了他XD),只是说“看看你还能干啥。”
结果Max同学就不停地问“你为什么不杀我?”嗷,还说呢,你不就是仗着这一点吗?
仗着Vincent不会杀我,才敢飙车,才敢说Let her go还开枪。
飙车的那一段,也真是大有腐头。其实我觉得Vincent大可一枪毙了Max然后跳过去踩刹车,反正那又没铁网拦着他动作又那么矫健。可是他居然没有,只是徒劳地声音一如既往镇静地喊了三次Slow down。而另一方面呢,撞完以后Max的第一句话居然是,你没系安全带吗?
><
看这人,虚伪的。
不过当时Vincent失魂落魄,确实没系安全带。在豆瓣上看到一篇评论里面有句话,“身受重伤依然像马蜂一样盯住目标”。
还有最后一幕,夜色中开枪那段Vincent败给Max,无外乎两种猜测,一是Vincent开枪要走套路,打中间打头,还在一线,结果自然都打到了门上;另一种当然就是他并不是真想向Max开枪,之前那么久,他都可以开枪,为什么没有呢?
职业杀手被击中,从没用过枪的菜鸟却得手。我觉得第一种说法成立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小,他们并不是一直看不到对方,总不至于之前Vincent都没有注意到那有一扇门吧,而且当时那种情况也容不得他耍帅,囧。
算了,这个场景不需要纠结,因为重要的还是后面。
看第一遍的时候我居然没注意,原来Max说的是,我们马上……就要到下一站了。
说完这句话,如果V没有说话,他又会继续说什么呢?
他总不会真的说,我送你去医院吧。既然不可能是这句,那么会是什么?
Guy. Gets on the subway. Dies. Think anybody’ll notice?
原来自始至终,是这个。
正像主题曲里唱的People die alone,正像V之前说的,我就是“无关紧要”。那么你说Max,我死在地铁上,会有人知道吗?
不知道当时Max在想什么,Annie肯定很莫名其妙,想为什么这个司机会和要杀他的杀手这么熟。杀手还不停地说,Max, I do this for a living. 所以,无关道德。你为什么要生气,为什么要恼火,为什么要在乎?
看着影片最后Max和Annie走出地铁,天似乎已经快亮了。
当时我想,也许过了许多许多年,Max终究会后悔。但是后来又觉得,他决计是不会后悔的,只是过了那么些年,他会觉得难过,不后悔,但难过。
他怎么可能后悔呢?他为民除害了,还救了女孩的性命。
可是那样一个人,就像郊狼般孤独。曾经在他母亲面前绅士的微笑,善意地调侃;曾经那样看着他,好看的绿色眼睛澄澈深邃,仿佛无辜,仿佛求助。
3 ) 黑暗之光
文森特死去的时候,窗外一颗树的阴影静静的降落在他身上。
文森特渐渐的走向迷茫,最后终于走向崩溃和分裂。
这个专业的杀手,在任何的时候都能精确的挑选最合适的、最安全的位置。遗憾的是他在这个夜晚遇到洛杉矶最敬业的司机。短短时间内杀手就变的支离破碎。他对麦克斯讲“如果我们过的了今晚,你应该给她打电话”的时候,仅仅一次,就是这一次,他没有占据最有利的位置。他坐在和麦克斯同一边,看着昏黄的窗外。
《爱.作战》里,王志文扮演一位杀人越货的杀手。劫持了私车一辆到处做坏事。按照常理,杀手应该长相平庸,面貌更应该看过就忘。(《碟影重重》的扮演者最适合路人角色啦)可是克鲁斯实在太帅,他帅也是因为他的知名度太大。为了更好的诠释这个杀手的角色,靓汤遵从导演旨意,化妆成圆通快递的派送员(实为连邦速递,就是《荒岛求生》里那个公司),给一家小商店派送快递,并且还在此店里和胖老人亲切交谈,从头至尾都没被认出。这说明克鲁斯确实堪称美国的刘德华,对事业的认真程度旗鼓相当啊!
热爱麦克尔.曼的人都知道,他的电影里最帅气的就是动作场面。这部借刀杀人再次请来了《盗火线》里的动作指导。这位指导在英国特种部队服役12年,有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教授克鲁斯如何拔枪、如何翻滚。片中爵士乐酒吧被秒杀的奥斯卡黑人影帝说,如果克鲁斯生在以往牛仔横行的西部,他一定是一位快枪手!(意思就是SJ很快,所以基德曼才和他离婚了......)
他在枪杀完这位黑人后,久久的捧着他的头颅。内心的同情已经写在了脸上。动摇后迎来的就是死亡。愤怒的麦克斯开车冲向了街道。失魂落魄的文森特没有系保险带。深受重伤依然像马蜂一样盯住目标。在车箱内大喊“我以此为生!!!!!!”
这时候的麦克斯已经不信文森特的这一套了。健四郎说过,愤怒会使身体僵硬掉的。僵硬的文生被麦克斯击中,应了他一开始讲给麦克斯的故事。
“一个男人死在地铁上,可是有谁会介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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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洛杉矶高清夜色下的华丽搏杀
在我读过的各种有关迈克·曼(Michael Mann)的评价中,最高级别的赞誉来自阿萨亚斯(Olivier Assayas)。阿萨亚斯认为迈克·曼不仅仅是当代美国电影界的风格大师,并且是一位可与布列松、塔可夫斯基、帕索里尼、威斯康蒂、侯孝贤齐肩的艺术大师。这个评价可算语不惊人死不休,不过手册派出身的影评人、导演一直有这传统,就像希区柯克、霍华德·霍克斯当年被戈达尔、里维特追捧一般,作者导演在手册派评论家眼里,不一定是必须拍摄艺术片的。拍摄类型片的导演,在手册派评论家眼中同样可以进入万神殿。我对迈克·曼的评价没有到阿萨亚斯的级别,不过我比较同意阿萨亚斯的观点,迈克·曼不仅仅是一位徒具强烈个人风格的作者,在完成一流场面调度的同时,他会关注到一些风格化导演所忽略的细节,会展现一些带有强烈社会观察意味的重要母题。《借刀杀人》便是这样一部电影,这不仅仅是一部充满紧张激烈情绪的警匪电影,除了浓烈的视觉风格之外,影片对于角色的刻画、整体性情节的安排达到了非常严密的整合度。虽然乔纳森·罗森鲍姆(Jonathan Rosenbaum)早以新世纪新黑色电影的名义点名表扬《借刀杀人》,但我还是倾向于认为《借刀杀人》是一部被低估的佳作。
《借刀杀人》获得了两项奥斯卡提名,一个是剪辑奖,另一个是杰米·福克斯的最佳男配角。前者没问题,后者就显得无比莫名其妙。这当然是制片公司的想法(奥斯卡奖采取报名制),但福克斯扮演的出租车司机麦克斯一角,非但是主角,而且是凌驾于巨星汤姆·克鲁斯扮演的职业杀手文森特之上的头号主角。这其实是理解这部电影叙事与角色关系的关键点。迈克·曼钟情于双雄对决,本片表面上来看,也是比较明显的双雄模式,联系上影片的母题,二元对立的结构在影片更为凸显:白人与黑人、日与夜、白色与黑色、英雄与恶魔、胶片与数字。影片为了强化文森特与麦克斯视觉方面的对立冲突,还特意让克鲁斯染了银灰色头发,穿了纯白色衬衫,使得角色充满了一种肃杀、孤寂、哀愁的死亡气息。说起来,这也是克鲁斯迄今为止出演的第二个反派角色,之前一个是《夜访吸血鬼》中的吸血鬼莱斯塔特。即便是标新立异的反派角色,有迈克·曼压阵,这绝对不会变成所谓明星专属(star-vehicle)电影。《借刀杀人》不像现在很多电影是专门为了明星拿奥斯卡奖拍的。可以再强调一遍,文森特虽然是第一个出场的角色,但实际上影片真正的主角是麦克斯。因为整部电影的叙事走向的裂变都是建立在麦克斯对外部事件的反应之上。
影片的结构脉弱非常清晰,职业杀手文森特在天亮之前要杀满五个人,对洛杉矶地理状况了如指掌的麦克斯被胁迫帮助他完成这个邪恶任务。按照这个过关游戏似的叙事脉络,每杀一个人,麦克斯受压迫的层级便会递增。而实际上影片为麦克斯设计的弧度转变,正是由低到高的曲线。不过有意思的是,麦克斯的转变并非与杀人的数量完全挂钩。这里便涉及到角色的刻画问题。麦克斯是拉美裔移民(开场部分电视里出现了足球场景,这在美国电影中是极端罕见的场景,可见迈克·曼明显对少数族裔非常关注),他的所谓美国梦,是开一个豪华租车行,为此要奋斗十二年,攒够购买奔驰的钱。影片开场不久便有表现麦克斯悉心准备开车的动作细节,他极端职业化的动作细节给人感觉他即将要驾驶的不是汽车,而是一辆准备执行任务的轰炸机。可是仅仅的第一次杀人事件发生后,麦克斯就直接举手向文森特表示可以放弃这辆车。心中的美国梦顷刻之间就灰飞烟灭了。
再看影片的第一个“激励事件”(麦基发明的术语),并非发生在文森特杀人之后,而是文森特去医院“探望”麦克斯的母亲伊达。通过伊达,文森特了解到麦克斯一直用谎言在安慰他的母亲,这个谎言便是他已经开了租车行。当众被戳穿谎言后,麦克斯居然激动不已,恼羞成怒,狂奔后将麦克斯的行李包扔飞。由这两个事件就可以清晰的显示出麦克斯懦弱、不敢直面真相的性格。影片要完成的叙事结构正是让麦克斯突破内外困境,直面自我,成长为对抗外敌的英雄。由这个角度看,我们甚至可以认为,文森特的存在对于麦克斯的来说,不过是一个心魔,另一个自我的投射。尤其是在二人的对话中,文森特频频嘲讽麦克斯连给新结识、存在好感的女检察官打个电话的勇气都没有,在深夜,在高清摄影机构筑的带有浓烈超现实主义的气氛中,这样的对话显得非常梦幻不可思议。实际上,整部电影的结构,麦克斯始终面对的问题就是如何战胜文森特,从头至尾他始终想的是逃避,直至最终的高潮,在呼啸而过的地铁列车上,逃无可逃,他才终于拿出全部的勇气,从懦夫化身为西部片中的牛仔,与文森特举枪对射,完成致命一击。如是所述,麦克斯这个角色的塑造当然暗含了迈克·曼对于美国梦神话的看法。既然一切都发生在暗夜时分,这自然就是一个黑色反讽版的美国梦故事。
罗森鲍姆诟病本片的情节牵强,表现在文森特在高潮处变成了超级反派。这个观点值得一辩。如果说麦克斯的性格曲线,是弧度化的由低到高,文森特便是反向的由高到低。二人由此形成强烈的冲突互动。比较关键的文森特去医院探望麦克斯那场戏,并非是显示善意,而是要抓住麦克斯的把柄。文森特之于麦克斯,始终是由高到底的变化,即便是他能完成杀人任务,麦克斯也难逃其魔爪。这里并没有友谊的成分。高潮处的深度坠落,是预定的降落法则。罗森鲍姆的判断可能一定程度上得问责于克鲁斯的形象,毕竟克鲁斯长期以来的银幕形象很难与杀人恶魔挂钩,先入为主的印象很难迅速被遗忘。
谈及《借刀杀人》的视觉特色,影迷第一反应肯定是迈克•曼特立独行的高清摄影术。整部电影,只有在Fever俱乐部文森特射杀彼得林那场戏(我有点倾向于认为这场戏迈克·曼借鉴了阿贝尔·费拉拉《纽约王》中夜总会的射杀大戏),是使用了胶片拍摄(因为俱乐部里的灯光足够于胶片的感光度),其他全部是用Thomson Grass Valley公司设计的Viper FilmStream数字摄影机拍摄。原因是35毫米胶片没有办法清晰捕捉到洛杉矶的夜景。正是这台摄影机的使用,使得影片中的黑夜近乎于人的肉眼观看的效果,白色场景显得更加的闪亮,并且产生一种挥之不去的流动化梦幻诗意效果。
影片中还有大量类似上图的击穿玻璃的场面,这种击穿后的爆碎如瀑布倾泻的感觉仿佛是一种生命瞬间华丽逝去的隐喻。这正像文森特偶尔唠叨的念白,“人生短暂”(似乎可以补充一句,“死则死矣”)。马克·鲁法洛扮演的警察方宁亦是突然暴毙。他的暴毙是文森特加速成为杀人狂魔的开始。影片中还有大量的俯拍镜头,伴随着出租车的横向漫游旅程,洛杉矶的黑夜呈现出一种立体化的雕塑感。有一场戏,麦克斯载着文森特向远方驶去,伴随着缓慢的乐曲,前方出现了土狼,镜头速度渐渐放慢。人与动物此刻仿佛有了一种关于生存的隐喻关系。同时又意外地浮现出一种野性荒芜的诗意。
“一千七八万人口,这可是个国家,世界第五大经济体,可是人情淡漠……报纸上说,有人在地铁上死了,车载着尸体逛了六个小时,一堆人上上下下,谁都没注意到他。”这是文森特在麦克斯的出租车上对洛杉矶发表的看法。日升日落,孤寂如此,迈克•曼将茫茫夜色作为杀人越货的背景时空,不啻为终极死亡诗意的最佳注脚。
5 ) 杀手和司机的人生哲学
杀手和司机代表着两种不同的人群,起码在这部片子里面是这样。
杀手是一个职业经理人,他不像一般概念中那样的邋遢,默默地躲在角落里面。把自己的容貌隐藏于黑暗之中。阿汤哥演的这个杀手西装笔挺,一头精细的灰白短发。虽然有带太阳眼镜单身感觉他比较喜欢把它拿下来,显示他那双倾倒众生的眼睛。这个扮相让人相信杀人这工种需要的也是仔细精准,一丝不苟。不用亮出什么武器,一眼便知这位是高手。
他比较会唠叨,起码在影片刚开始的部分杀手的话要比司机多得多。他告诉司机,杀人对他来说是个什么概念,全球60亿人口,我又不是卢旺达大屠杀,我杀人本来就不是好人,可以说是替天行道,你有什么可以指责我的。
司机听了这一番话,一时语塞竟不知该说些什么。导演觉得是辛辣的讽刺了人们的冷漠和所谓的人道。憨厚老实的司机平日里只会看看想买的车来憧憬一下美好的未来。但又不得不屈服于平淡的现实。
感觉上阿汤完全颠覆了以往所以杀手的形象,他虽然也很酷,冷血,但不猖狂,没有任何不安,不需要任何时候都提高警惕,不像让.雷诺演的杀手连睡觉都要做在椅子上手里拿着枪。从容镇定,感觉对他来说杀人就只是一份职业和别的职业一样,做好了就可以。杀手的理论是既然你不能预测将来,那么所以的空想就是浪费,就把握住当前此时此刻,不论你做得是什么,只要能赚钱过上想要的生活的好了。考虑那么多道德约束人就会活得很累。
人性一直是电影探讨的焦点。任何一个人都是天使和魔鬼的结合体,两者平衡是最通常的状态。如果一个占了上风,那么就会出现一些极端的情况。比如说在司机身上出现的英雄面,或者是通晓易经的杀手,这些似乎都与其它的部分不太相符,但这却是真实存在的人性。如果说这也是代表了两种人生哲学的话,那么司机就是广大的普通大众,有一份过得去或者可以勉强的工作和一个美好但看似无法实现的梦想,他们安稳却平庸。杀手则是那些精英人士,孤傲冷漠,在自己的世界中像神一样生活,但下一刻却不知会是在天堂还是地域,危险却精彩。
如果是你会怎么选择?
6 ) 很久以前看的 里面有段对话一直还记得
梦想一旦被付诸行动,就会变得神圣 (阿.安.普罗克特)
很久以前看过的片子,剧情都有些模糊了,但里面有一段对话自己至今还记得而且深受影响。
阿汤:
“某天?有天我(你)的梦想会实现?有天晚上你会醒来,发现自己一事无成?
它只会与你擦身而过,从不会发生,而猛然间你的年华已逝。
那尚未发生,而且永远不会,因为你从未准备去做!
你会把它压抑在记忆中,然后钻进你的宝贝出租车。在你的下半生里,在回忆的泡沫里,接受白日梦的催眠。
你所做的也许只是付过林肯房车的订金。或者说那个姑娘,你甚至不会(没有勇气)打电话给她!你干嘛还在开计程车?”
司机沉默了很久回答说:
“因为我从没试过鼓起勇气,直面自己,也许曾尝试,我试图从低谷中摆脱出来,可那不过是次注定失败的尝试。”
为了实现梦现而去杀人这种方式自然不可取,但为了梦想而行动的人生观却值得深思 ) 未完...
杀手的仁慈无异于对自己的残忍,于是,他的梦想在死亡面前戛然而止,午夜地铁上,没有人发现他的存在,一如很久之前,他努力隐逸自己那样。以杀戮为生,因杀戮而死,Tom Cruise的演技终于没有被美貌所影响,没有笑容的脸上残留着最后的落寞,有些人注定在沉默里灰飞烟灭,唯过程相逆。
阿汤哥+杰米福克斯+马克鲁法洛,还挺好看。当杰森斯坦森和阿汤哥同时出现简直惊呆了,然而,然而杰森就这么打了个酱油。。。
实话说略有失望。如果是普通作品,拍成这样可以接受,但有汤姆克鲁斯和吉米福克斯两大高手保驾护航,出来这样的成果感觉还是有一些勉强。故事安排还是有新意的,杀手和出租车司机的组合也比较另类,但关键是前一个小时的剧情显得比较拖沓,2个小时的电影我认为至少可以缩成1个半小时。
也就还行的样子
地球上有60亿人,卢旺达每天死成千上万的人,你眨过眼么。你加入过国际特赦/牛津饥荒救济委员会、挽救鲸鱼、绿色和平什么组织没?没有。死了个死胖子你就这么大惊小怪。——很喜欢tom演的这个杀手的性格。真是男人的理想型。另:JAZZ BAR里那个吹trombone的黑人老板吹得不错。
如果是港片我会大声赞美的。。但换成这拨人在洛杉矶,虽然也挺凄凉,我还是觉得这片子不够有意思。
本来想说新世纪film noir能拍成这样真不错,结果被最后一分钟全毁了。普通出租车司机乱射一通打死职业杀手实现英雄救美【翻白眼.gif 何况阿汤又帅又话唠,如此可爱还敬业的杀手导演居然忍心安排一个这么扯的结局……无法接受!
迈克尔曼 再进入21世纪后 一次又一次证明自己在烂片上很有造诣
白发汤姆·磕螺丝很有乔治·嗑螺尼的范儿。
千万不要聘请一个听爵士乐的杀手:话唠,工作没热情,思考太多社会问题,一本正经地忧郁,讲道理强迫症,而且穷到要连杀五个人还只能打出租车。
情节太牵强了 。。。这只适合丢给ccav6 一直在糊弄观众 杰森尼玛出来打个酱油也能叫主演?铺满世界的伏笔尼玛是不是后来脑进水忘了。。。这也能上六分啊
Jamie Foxx演得太神了,面对危机时情绪的过渡和肢体表现都超级自然。阿汤哥贡献了自己的最佳打戏,不过最后跪得有点憋屈,一句点睛的I do this for a living让原本cheap到不行的本子都升华了,不得不服啊。感觉这两年都没再见到迈克尔曼的电影了是怎么回事- -
故事紧凑,算得上跌宕起伏,心理战部分也到位。对话营造了一种冷清的氛围,但除此也没什么更深的东西了。
史上最话唠的杀手。死于话唠症。
前面不错,结局又变成俗烂的“最后一秒钟救人”。另外,那时的靓汤真是英气逼人啊。
郁闷,迈克尔·曼从来不肯让坏人赢。
影片显然想表现些更深刻的东西,可惜不是很成功,又走回老套路了
很酷的杀手电影,层次分明的黑夜和孤独的人,爵士和枪支。最喜欢的是出租车在夜色里的大段行走,带你横穿整个洛杉矶。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很有意思,很多对话都值得回味。有一天?梦想会成真?但是午夜梦回,你会发觉一切从来都没有发生,一切都与你擦肩而过。梦想永远不会实现,突然你就垂垂老矣。什么都没发生,永远也不会,因为你根本没有去尝试。抓住自己的心,在杀人之前,这是杀手给我们的箴言。
都市灯火,枪火。映衬杀手的冷毅孤绝。台词的机警睿智。连阿汤哥那一头灰发,都与罗伯特德尼罗一样不约而同那么“迈克尔曼”。
阿汤哥很卖力 几场近身肉搏很凌厉 画面质感一流 不失商业又带着观众思考 就是边角细节实在是弱到与整体风格不符到莫名其妙带着狗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