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部电影的配乐无异是牛逼的,记忆点十足。
但是剧情就是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发现一个俏“寡妇”,然后伸张正义的故事。
我不喜欢的地方也很多,比如在河旁边抢劫的时候,连血都没有,枪伤都没有,只靠演员表演和观众意会。屋子着火了不会走后门,跳后窗吗,你们家后边是一堵墙吗,也真牛逼,小小的房子住了那么多人,那酒窖爆炸的时候他们怎么不走门。争先恐后的鱼贯而出,迎向敌人的子弹,还期待敌人不杀你,就连反抗都乱七八糟,一个都射不中,再着急也不至于吧。你们是怎么斗到现在的,在你门口铺炸弹这么容易我也不知道三兄弟为什么忍你到现在。
还有男主,两面坑,坑完还回敌人老巢,你是真傻逼,你还把敌人当真傻逼,结果人家没你想得那么傻逼。被敌人抓住了,这时候了还挺绅士你一拳,我一脚,绝不多打一下,连你的手也不废,还考虑俘虏的感受。知道雷蒙爱打心脏,万一一枪没中,打偏了或者恼羞成怒打你脑袋呢?你是傻逼,还把敌人也当傻逼,只不过这次如愿以偿。
不知道是那个年代的电影剧情设计的粗糙,还是现代人G点更难找了,或者是西部牛仔那个年代人们真的如此,都是野蛮的无脑莽夫时代。不过这部电影可以看到许多三十六计在里边,鱼目混珠,借尸还魂,隔岸观火,瞒天过海,借刀杀人,声东击西,太多了,就不一一列举了。
经典的抄袭,毫无疑问,莱昂内伟大的西部片系列“镖客三部曲”首部荒野大镖客抄的就是日本武士电影《用心棒》,或者说是翻拍,不过却遭到黑泽明的控告,这也因此是本片在当时推迟公映,后来黑泽明胜诉,得到了全球票房的盈利的15%,值得玩味的是,黑泽明从《荒野大镖客》的盈利,超过了他的《用心棒》,不过无论怎样,这一部把日本武士片嫁接到美国西部片并不显得突兀,做出了非常好的本土化,也让人看不出来有文化的差异,其中孤独的牛仔在荒漠和配乐的衬托下,更多了一份凄凉。//之前在玩《荒野大镖客2》的时候越来越喜欢上了这个荒凉的西部,只是随着工业文明的发展,原来的荒芜西部也逐渐发展成文明之地,而这个“文明”的社会也越来越容不下这些“不法之徒”,原来那令人怀念的时光终究会成为历史,让人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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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声在墨西哥边境小镇上响起,当巴克斯特为代表的军火商帮派覆灭,当洛乔斯为首的酒商帮派解体,乔跨上了自己的马,在离开这个经历了枪声四起的小镇之前,乔说了一句话:“美国政府在一边,墨西哥政府在另一边,我在中间,太危险了。”当乔最后留下一个背影,小镇似乎恢复了和平。乔当然不是一种逃避,只是处在和政府有关的两边,一个骑士,一个镖客,甚至一个和平主义者,是无法立足的,因为他来到这里改变小镇暴力局面时说过的话是:“我在中间,这里可以发财。”
乔作为发财的镖客,在整个剧情里是不充分的,甚至他从来没有为钱而留在这里,当他以外来者进入小镇,感受到的是萧杀的气氛,以及萧杀背后隐藏着的暴力欲望,这里除了卖酒的洛乔斯一派和卖军火的巴克斯特一伙之外,普通人似乎只有一个开酒馆的老头、买棺材的老人和敲钟人胡安,以及镇上失去了男人的寡妇,这是一种不正常的人口结构,也正是这种不正常让乔选择留下来。酒馆老人让他马上离开,“在这里,要么发财要么死。”只有两种命运,发财似乎指向洛乔斯和巴克斯特两派,而死只属于普通人,在每一个人的命都不值得的小镇上,乔无非是来送死的。
但是,乔说自己在中间,是为了发财。他不是赏金猎人,根本没有直接发财的机会,那么他的这个“发财”指的是作为一个枪法好的人,是为了消除小镇上的暴力。起先他只是路过小镇,或者只是赶路渴了要喝一点水,但是开场一幕让他感到惊奇:一个孩子跑到对面钻进了窗户,却不想被人赶了出来,而且还棍棒相交,男孩跑回来屋子里走出一个男人,他是男孩的父亲,最后男孩的父亲也被殴打,而乔看到对面的窗户中显出一个女人的面部,然后窗户被关上。男孩为什么要进入对面的房子,又为什么被赶出来还被殴打,房子里的女人到底是谁?他和男孩以及男孩的父亲到底什么关系?
当他听说这里的女人都是寡妇的时候,乔就决定留在这里,作为中间的一种存在,创造“发财”的机会。一个不知从何处来的镖客,一个不知去和何处的牛仔,当他以闯入者的身份不仅观察这个小镇而且还要查明真相,实际上他已经成为了参与者。作为莱昂内的第一部西部片,作为涉嫌抄袭黑泽明《用心棒》的一部电影,莱昂内设置的西部环境,是一种从表象上进行的“翻拍”:当封建时代的东方变成了开拓时代未到的西方,当武士变成了西方牛仔,当刀剑变成了手枪和来复枪,其实莱昂内所迷恋的是一种解构:因为一边是酒商一边是军火商,隔着一个中间地带,“我在中间”的意义就在于打破势均力敌的平衡结构,正是这种摇摆性造成了故事的多种可能走向——无论是之后的《黄昏双镖客》,还是最后一部《黄金三镖客》,在两个赏金猎人和三个赏金猎人的纠葛中产生结构的不稳定性,在多种可能的紧张关系里制造悬念。
《黄昏双镖客》是两个赏金猎人对付共同的杀手,《黄金三镖客》则是在三方对峙中分隔赏金,这两种结构天然具有不稳定性,本能地具有可能性,但是在《荒野大镖客》里,只有一个外来客的格局中,这种不稳定性如何体现,这种可能性如何发挥?那就是“我站在中间”的双重性:一开始乔加入了洛乔斯的阵营,力量似乎偏向于这一边;之后他发现了洛乔斯那边的杀手雷蒙用阴谋杀死了经过小镇的那批军人,并劫得了大批黄金;他便设计将两个穿着军人服装的士兵放到墓地里,然后通知巴克斯特,再通知洛乔斯,一方是杀人者,一方是表面政府代表,无论是消除罪证还是得到证据,所以两派人马都赶去墓地,这是他们第一次进行火并;如果这第一次“在中间”的乔是为了削弱两派的实力,那么后来的一次用计则是为了一种善,那就是解救玛丽莎一家——就是刚入小镇看到的男孩和父亲以及窗口的那个女人,他装作喝醉,解救出了被关在小屋里的玛丽莎,然后给了他们一家钱,让他们离开,喜欢玛丽莎的雷蒙发现她不见了,怀疑是巴克斯特一伙干的,于是他实施了疯狂的报复,用炸药,用汽油,用子弹,几乎将巴克斯特灭门。
乔用自己的计谋让一方的力量消除了另一方的力量,这使得势均力敌的平衡结构走向解体,也使“我在中间”不再成为不稳定的因素,从这个阶段开始,雷蒙对他的怀疑逐渐变成了一种剿杀,“当拿手枪的人遇到拿来复枪的,拿手枪的会死。”他引用这句墨西哥谚语对乔提出了警告,而正是最后演变成乔和洛乔斯一派的对立,使得这个外来客成为了主宰小镇命运的最关键人物,而他也在参与的过程中完全站在了暴力的另一面。在巴克特斯和洛乔斯对峙的格局里,似乎真正的恶体现在洛乔斯一边,他们设计劫走了军队的黄金,雷蒙霸占了玛丽莎破坏了一家人的生活,他们甚至用灭绝人寰的方式摧毁了巴克斯特势力:当巴克斯特手下的人几乎所有被射杀,出来的巴克特斯父子身上没有带枪,他们以投降的方式求洛乔斯和雷蒙让一家能够离开小镇,但是雷蒙还是不由分说杀死了他们,而最后巴克特斯的妻子在大火中走出来,当她看见自己的丈夫和孩子死去,她诅咒他们:“凶手,他们没有带枪,你们下地狱吧!”在喊声中雷蒙的枪还是射向了她。
巴克特斯一伙被完全剿灭,就是洛乔斯一伙残暴的象征,尤其是雷蒙,在失去了女人玛丽莎之后将一切都迁怒于巴克特斯,从而制造了灭门惨案。这里似乎就有一个疑问,为什么在这个晚上洛乔斯一伙会如此轻而易举将巴克特斯灭门,那么为什么在之前他们会维持势均力敌的对峙关系?如果不是莱昂内在情节设计上的疏忽,那么这种为剧情服务削弱了逻辑的安排只可能证明这样一种观点:当两派势均力敌的时候,他们都遵守着一种普遍的规则,而只有在雷蒙疯狂报复的时候,在暴力的世界里,在火光的灾难中,在死亡的悲剧里,他就是一个破坏了规则十恶不赦的人,而这也正是最后乔出面将雷蒙射杀在小镇上的直接原因。
实际上,帮派之间并没有什么规则,而这也为“镖客”在西部片里展露身手创造了条件,这里是渺无人烟的荒漠,这里是弥漫死亡气息的西部,这里是边境上的小镇,无论是政府还是法律,所谓的规则几乎是不存在的,正是因为没有规则,所以雷蒙会大开杀戒,正因为没有规则,所以乔会凭一己之力杀死暴力。但是在没有规则的地方建立规则,那就是莱昂内心中普遍的骑士精神:公平、正义、英勇和智慧,这种精神可以改变“要么发财,要么死”的格局,可以去除“吃、喝,然后杀戮,你所能做的只有这些”的现状,解救出玛丽莎一家,和酒馆老板成为朋友,便是这种普遍人道主义的体现。
西部提供了广阔天地,西部书写了骑士精神,在这样一种无限可能里,莱昂内甚至在影像叙事上背离了逻辑:两派赶去墓地的时候,怎么可能只留下一个陌生的乔?当玛丽莎失踪不见,雷蒙怎么就怀疑是巴克斯特干的?最后乔用自己的枪法杀死了雷蒙和手下的四个人,其他人在干嘛,他们怎么不会用冷枪干掉乔?酒馆老板最后打死了一个隐藏在暗处的杀手,但仅此而已,其他人似乎都在那一刻不见了踪影。而乔作为一种英雄的化身,在整个过程中几乎都没有受到死亡的考验,这个叼着雪茄,披着墨绿色的斗篷,似乎永远可以置身于事外,即使被雷蒙发现而囚禁,而被毒打,他也能凭借着自己的能力实现翻转——10分钟,乔几乎在绝境中完成了最后的复仇,他身上刀枪不入的护甲成为英雄的一个符号,当雷蒙的子弹再无法穿透他的身体,他以不死的方式把恶贯满盈的雷蒙送上了绝路:两个人的对峙,两个人把子弹上膛,两个人对射,比的永远是速度:在摇晃的镜头里,那句墨西哥谚语也被颠覆了:当手枪遇到来复枪,不是正义的一方会死。
我在中间,不是“为了几块钱”的发财;我在中间,不是“拿手枪的会死”的害怕;我在中间,也不是“只有杀人才能获得别人的尊敬”;我在中间,枪响了,莱昂内的英雄时代真正拉开了帷幕。
翻了很多榜单,翻来翻去不知道看什么,老觉得现在看电影也需要天时地利人和了。环境不对,心情不对,片子也看不下去,有时候可能跟片子本身的质量不关。点开B站意大利电影中,播放量前几名,点开一看,好家伙,居然是西部片,西部片于我,就像是不知道吃什么的时候一盘青椒炒肉,总是不会错的。
好了,言归正传,先上我给的分吧,这部片子7.8分应该是可以拿到的。离佳作的标准还差那么一点,但是也足够看的了。
首先,片子的故事情节非常的完整紧凑,故事讲的很清楚。主角是美国牛仔,下面就简称镖客吧,独自一人来到一个叫圣~米格尔的小镇,牛仔停在村外的水井边打水喝,忽然看到一个小男孩悄悄的靠近一个房子,观察了一下四下无人,迅速打开窗户翻进去了。然后紧接着传来粗鲁的喝骂声,小男孩被扔出来,几个牛仔开着枪一边喝骂一边驱赶小男孩,这时候窗户打开来了,一个年轻的女人站在窗边无奈的看着,深深的叹了一口气。镖客一边喝水一边看着这一幕。这个被关起来的女人是片子仅有的两位女性角色之一,也是后面被镖客解救的对象。
然后镖客进了村,交了两个朋友,一个是愿意赊账给他并且一直劝他离开的饭店主人,一个胖老头,虽然我一直不明白,胖老头为啥对镖客这么好,甚至说你如果现在离开,我不要你付钱了,可能因为胖老头本来就是好人吧。另一个是生意非常好的做棺材的红脸红鼻子老头,两个老头后面为了救镖客都担了很多风险,胖老头甚至受了好些折磨。前面我都一直不理解,为啥他俩对镖客这么好,感觉逻辑上不顺,写到这里发现,可能仅仅是因为他们都是好人,是不愿跟镇上两大帮派同流合污的想过正常平静生活的人吧。
为什么胖老头和棺材老头都劝镖客离开呢?因为镇子上的女人都成了寡妇,几乎全部都被两大帮派的人要么拉拢要么杀死了。一个地方有一个老大的时候可能有压迫,但是至少是太平的。但是当一个地方有了两个老大,特别是这两个老大还是实力相当的,那么这个地方注定是不会有太平的。后面的故事我简单讲讲,镖客利用他快枪手的实力以及非一般的聪明,游走于两个帮派之间,挑起他们的矛盾让他们自相残杀,当他发现那个房子里的妈妈原来是被其中一边的老大强行霸占的压寨夫人,就顺手救了出来,让他们一家三口远走他乡不要回来。因为救人,他终于被怀疑,关起来各种折磨,当然他并没有松口,因为一旦松口承认,不但人白救了,自己也会立即被处死,沉默反倒能给自己争取一点机会。终于,他利用之前的踩点设了个机关,又放了一把火,逃出去了。在气急败坏到处找人的坏人眼皮子底下爬到了胖老头的旅店,刚好看到黑老大一伙拷打胖老头逼问他的下落。不管怎么拷打,胖老头啥硬是一句话都没说,黑老大一看什么都没问到,那么一定是藏到另一个老大那里去了,因为整个镇上也没有其他人敢跟他们对着干,就带人往另一个老大家里去了。镖客在窗外看到胖老头被折磨,但是他无法出声,因为好不容易站起来了,胖老头现在也自身难保,于是他藏到了隔壁棺材铺老头的棺材里,让棺材铺老头连夜送他出去。
故事到这里,就快到尾声了,后面就是黑老大对镇子上另一个老大一家的屠杀。这里我觉得bug还是挺大的,首先,既然是之前明面上不相上下的两个帮派,这里却毫无战斗力,单方面的被屠杀,有点矛盾了;其次,他们是在房子门口放了几个大酒桶,然后引爆,好歹也是有几十人的帮派了,全部住在一个房子里面,而这个房子居然没有后门没有阳台,门口被人放火之后还一个个赤手空拳往门口冲,上赶着给人当靶子,包括老大一家三口一个不落被干掉,太不合情理了。或许是导演为了赶紧将故事结束吧,合不合理先不管了。
故事的最后,是镖客在村外的一个地方一边养伤一边做实验自己的防弹衣质量。伤势应该是完全好了,这时候棺材铺老头急急忙忙的来了,告知胖老头在送补给来的路上又被黑老大拦截了,但是他保证,以胖老头的人品绝对不会出卖镖客的。镖客这时候也开始了真正的复仇,单枪匹马,带着他的新武器——防弹片,回到了镇子上,最后将黑老大一伙绝杀。
镖客挥一挥衣袖,或许带走了几百块钱,或许没有,总之他又离开了镇子,仿佛没有来过,但是至少,在新的帮派势力占领之前,镇子将获得一个短暂的宁静。
片子的英文名是《A fistful of dollars》,直译是《为了几块钱》,确实,镖客刚来镇子的时候,身无分文,吃饭靠赊账,然后他迅速利用他快枪手的实力以及过人的胆识,游走于两大帮派,两头骗,赚了好几个500块吧。但是,如果是这个名字,可能我又要错过一部好片子了。好在中文译名是《荒野大镖客》,这个翻译简直太对我胃口了,“镖客”这个词的意思虽然是指镖局雇来保护行李或财物的武士,但在这里,应该是侠士的意思。镖客这个词也透露出一股浓浓的早期港式武侠风。其实,这个故事放在中文的武侠世界里,就是一个身负绝技的武林高手,四处游侠,一天行至大漠,发现镇上不太平,遂留下,搭救被恶霸掳走当的民女,后将镇上两大恶霸铲除一空。随后,此间事了,一人一马继续走天下。
当然打开片子,一开始吸引我的其实是音乐,实在是不懂音评,像笛子一样的口哨,悠扬又空灵的声音,夹杂着马蹄声和枪声,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
完全看不出这是一部比我爸只小一岁的电影,将近60岁了。只能感慨一句,经典永流传,真正的艺术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对于荒野大镖客的终局对决,作家莱纳德·金斯伯格评论说:“显然在开过第二枪后,所有人都已了解东木所扮演的男主穿了护甲。1)一个优秀枪手开枪射杀另个男人。2)对方的反应像是正中靶心。3)但随后,他又站了起来,仿佛根本没有打中。4)重复1~3……第一次重复,带来的是惊奇。之后如果再来,就只能证明坏蛋的愚蠢。一个愚蠢或顽固的坏蛋,也许真会一道走到黑。但这样的坏蛋,将因连‘射头’的变招都无法想到而使(需要他反衬的)主人公失色不少。”……问题的根源或许在于黑泽明原版中三船vs仲代发生在冷热兵器交替初期的特殊时代背景,枪有巨大优势不假,可持枪人也必然由于新生事物而缺乏实战经验,于是成就了对手闪动逼近和祭起飞刀的破招!大镖客改成以枪对枪之后,经验缺乏的借口就不存在了。而将持续射击躯干归于痴迷?似乎又不太能让观众信服
影史里最著名的无授权翻拍,黑泽明在电影院里讲“拍得很好,但这是我的电影”是这盘意大利面的最著名段子之一。当然这拍得确实好,比九成的授权翻拍都要好,故事与西部风与配乐与首次担纲凭此大红的东木头的化学反应再度开启了西部片的又一次回流。
莫里康内的配乐好好听,年轻的东木各种骚。
枪这种东西会抹平强者和弱者的差距,所以枪和刀的压力才是压力,来福枪和左轮枪的压力不是压力,这就是莱昂内版不如黑泽明版的原因。《黄金三嫖客》比《黄昏双嫖客》好看,双嫖客又比大嫖客好看,由此可见,独嫖嫖不如众嫖嫖啊!
镖客三部曲之首,绝不是简单翻拍,详见[莱昂内往事]。1.构图与节奏不输[用心棒],剪辑及莫里康内配乐胜之。2.东木演的无名客帅气逼人,雪茄+宽檐帽配墨西哥披毯。3.墓地搬尸设局,来复vs左轮,铁板防弹衣。4.决斗戏大特写,两极,主观镜,尘土飞扬中现身。5.莱昂内唯一没赚到钱的影片,被尤利坑了。(9.0/10)
能真切感受到莫里康内看的时候比其他人更爽,听他这音乐配得,啧啧。修复版画面真是精美无缺,配合各种超大特写,人物脸上的毛孔和汗水都一清二楚,但这只能更加放大了东木初出茅庐又帅又拽的样子,披张毯子引领半个世纪的时尚潮流,当然普通人还是不要轻易尝试了,买来盖盖可以…
2008-4-19 18:54:10 8/8.0(24239) 真想对那匪首说,任何时候爆头都是最有效的
巴赞称美国西部片为“永恒的传奇”,美国西部片终究是根据历史进行神话性修饰的一种类型片,本质上是极其朴素的现实主义。而意大利没有西部和边疆、金矿和拓荒者,意大利西部片并非来自历史。意大利电影人将西部片看作神话,而赛尔乔·莱昂的所作所为,事实上是在用神话来书写神话,讲述关于神话的神话
这大抵是我能见到的老爷子最年轻时候的电影了吧。一部耍帅到极致的电影,连美人都不要,不好色才是成功男士的标杆之一啊。
沙尘消散后立住一个年轻时的东木,简直就是西部的神祗现身。动作干净利落,连带着情感都绝不拖泥带水,在明晰的善恶里,行干脆的道义,西部故事这种明快,在马蹄与枪声中实在迷人。摄影捕捉得住晨曦、正午与黄昏光线的变化,有光弧的轮廓尽是动魄惊心的注解,配乐同样妙绝,声响一动,血脉就奔流起来。四星半。@北影节,资料馆,4K
东木头大叔当年真是帅哥一枚啊,这肿花样男子是会引起血雨腥风的呢!最终也木有理解人物行为动机。然则电影化程度真高,姜文敢承认《子弹》从这儿抄了不少东西么?宽银幕导致镜头加长,然则压光拍的夜景有点糙了。
噔楞噔楞噔~噔楞噔~
这样一来看的顺序就是三一二了。其实就是一部按部就班的故事片,不能也不值得夸大,魅力都集中在莱昂内的辨识度上。喜欢死前带人晕的主观镜头;莫里康内的人声竟然只是变了最后一个音的调;东木的脸被血糊成一坨都嫌帅,不那不是血,是斑马牌红色颜料。
美国版的《用心棒》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SIFF@影城;本来困得眼皮打架,配乐像火种一般再燃斗志,口哨声引领迅速入戏;老爷子帅惨了,披条毯子叼根雪茄皱个眉头,大肆耍酷,成功开启孤胆英雄系列;日后特色在此片中都渐有端倪,他本人虽不甚满意,但仍能秒掉海量西部片。
莱翁内镖客三部曲的第一部,通心粉西部片经典,虽然故事情节模仿黑泽明的“用心棒”,但模仿的很好,有自己的味道。电影人物刻画相当成功,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凭借此片树立起了西部片硬汉形象。morricone神一般的电影配乐,为电影增色不少。
我说错了,应该是4个棺材!~
牛仔!!!有谁跟我一样觉得高潮时的人声旋律非常的射雕英传?|100710(2nd)重看了一遍英文版,顺道一段二十来分钟花絮,里面提到脸部特写的拍摄等等,那样的处理确实是让人印象深刻。
莱昂内镖客三部曲之一,西部片代表作。翻拍黑泽明的《用心棒》。剧情简单,化妆道具比较马虎,开枪效果假。意大利语配音不搭调,圣城家园字幕超烂。不过音乐非常棒。当年伊斯特伍德老爷子霸气外露。原来《让子弹飞》里“死人比活人有用”是从这里学来的!电影告诉我们:爆头才是王道!